服务的对象:具有参与招标、投标资质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法人单位。
提供的服务:根据天津市建委下发建筑【2003】182号文件的规定:“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担保。”
申请担保企业需提供的材料:
1、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
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复印件)
3、经办人的授权证明原件及身份证(复印件)
4、招标机构的招标通知
5、资质证书(复印件)
6、项目经理证书(复印件)
7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
8、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
业务流程:
一、投标履约担保业务操作流程:
1、投标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投标履约担保申请书》。
2、投标人提供相关材料。
3、经担保公司审评合格后,签订《工程承包履约保证合同》,由担保公司按规定收取投标期担保费并预收担保金额1%保证金(未中标企业开标后2日内退回保证金)。
4、办理上述手续后,保证人向投标人出具投标期《承包人履约担保企业保函》。
5、投标人中得标的,投标人填写《反担保措施清单》,签订《反担保合同》。
6、担保公司对反担保物进行审验,办理相关登记手续。
7、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向担保公司不起担保费。
8、办理上列手续后,担保公司向投标人出具《工程承包履约保证合同确认书》。
二、招标支付担保业务流程:
1、招标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招标支付担保申请书》。
2、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。
3、招标人填写《反担保措施清单》,签订《反担保合同》。
4、担保公司评审合格并对反担保物进行审验,办理相关登记手续。
5、担保公司按规定收取担保费与招标人签订《工程承包支付保证合同》。
6、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《发包人履约担保企业保函》。
注:《保函》功能完成后,申请人退回《保函》并申请注销保函。
收费:
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公司相关优惠政策收取担保费用。
|